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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法治督察工作各项制度措施 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2020-03-25 点击数: 来源:甘肃司法网 编辑:甘南州司法局

本网讯 近期,甘肃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作出专门部署。

通知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又一重大制度安排,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动真碰硬的劲头、坚持不懈的韧性,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法治督察工作各项制度措施在甘肃省落地落实落小落细,推动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通知强调,要紧扣“四个方面”加深理解。一要准确把握适用范围,搞清“谁来督”的问题。督察的对象涉及面广、范围大,各级党委督察单位要通过有力有效的督察,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牵引带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二要准确把握督察重点内容,搞清“督什么”的问题。《规定》区分不同层级,明确了各级各职各类人员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履行的职责,层级清晰、内容具体、靶向精准,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要紧扣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体系。三要准确把握督察程序手段,搞清“怎样督”的问题。《规定》实体性、程序性和操作性强,为有效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提供了规范化、程序化的尺度和标准。开展法治督察工作要坚持聚焦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督察什么问题,通过真督实察,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综合施策,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四要准确把握督察结果运用,搞清“怎样追”的问题。《规定》对责任追究的依据、事项、追责方式、追责手段等作出规定,奖惩分明。督察单位要充分发挥督察结果运用的推动作用,运用好《规定》赋予的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和重大责任事项约谈、挂牌督办、通报、曝光等职权,使督察真正起到督促、倒逼、问责、激励作用。

通知明确,要从“六个方面”入手,推动落实。一要迅速学习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把学习传达《规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传达学习,细化研究,分解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将《规定》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点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修课,确保层层学习传达到位,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学习宣传,促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单位,充分认识《规定》印发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刚性约束、责任后果,让具体执行者把准尺度,让被督察者主动配合、让全社会广泛知晓,形成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三要发挥领导作用。严格执行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机制,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提升依法执政、依宪施政、依法行政能力,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要完善配套制度。找准推动落实切入点,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细化工作程序,注重结果运用,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发挥作用,强化法治督察的预防性和制度约束力。五要科学谋划督察。本着控制总量、计划管理的原则,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痛点难点和堵点开展督察,正确处理法治督察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保持频次,真督实察,动真碰硬,增强法治督察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六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和主体职责,要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专题研究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部门行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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