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甘南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依法设立甘南州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州社区矫正工作,明确了委员会职责,制定了工作规则。
甘南州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杨君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江、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郭路兼任。成员单位由州委政法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公安局和州司法局等13个单位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主任由州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兼任,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是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甘南州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多种主体协同共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进一步推进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