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碌曲县司法局接到四川邑州监狱通知,有一名“重点帮教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于2月7日刑满释放,根据司法局“必接必送”制度要求,需由户籍地安帮办进行接送。
2月5日,临近该人员刑满释放时间,但因目前面临全国新冠疫情的特殊时期,县司法局领导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积极与邑州监狱、州司法局和刑满释放人员家属沟通协调。
因路途遥远,防止吉某提前释放被感染传播新冠肺炎,2月6日,县司法局局长杨永华、专职副书记尕尔玛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要求,自带干粮连夜驱车前往四川邑州监狱负责接送工作。2月7日晚21时,通过县卡点检测顺利将刑满释放人员吉某送至郎木寺镇郎木村家中。杨永华局长要求:吉某必须严格遵守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家中自行隔离16天,待疫情解除之后再落实相关的安帮工作。吉某家人非常感动,表示当前疫情严重期间,县司法局能够通过与四川邑州监狱对接并主动将刑满释放人员送至家中,家属和本人特别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时期,碌曲县司法局依然积极履职尽责,坚持做好本职工作不放松,严格管控特殊人群,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克服困难,避免了食宿过程中的一切接触,为我县疫情防控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