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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甘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1-10-01 点击数: 来源:甘南州司法局 编辑:甘南州司法局

各位考生:


     根据甘肃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甘肃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甘南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并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一、严格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设置 “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天(2021年10月2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陆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设置《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2.在甘肃省甘南州参加考试的考生,需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于考前14天申领“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二、严格遵守考生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身份证、准考证、“甘肃健康出行码”,接受现场体温测量和入场考务安全检查。


     2.对低风险区考生,持有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考试。


     3.对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黄码”,来自中风险区或发生疫情所在地的低风险区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2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并经考点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后可进入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红码”或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落实集中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4.考前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可进入考点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前或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由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6.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正常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再次测量不正常的,须经驻点防疫(医护)人员进行专业评估,具备考试条件的,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7.考前考生和家人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要立即向考区司法局和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并按要求配合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事宜


     1.考生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并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考生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在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2.在核验证件、测量体温、入场和散场等环节,考生要按照考务人员的安排,依次、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3.考生如因有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疫情防控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但还未接种的考生尽快参与并完成接种,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5.考生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后续公告,特殊情况请致电详询。




     咨询电话:0941-8219032





甘南州司法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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