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扫黑除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
强大攻势不减 高压态势不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发布日期:2021-06-03 点击数: 来源:甘肃法制报 编辑:甘南州司法局

强大攻势不减  高压态势不降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述


“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分别制定了《罪犯(戒毒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奖励办法》,全系统先后在各监狱、戒毒所、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中开展了4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攻势,共收集线索2661条,查证属实有700条,成案率26.3%,其中涉黑案件成案线索40条,涉恶案件成案线索115条,其他成案线索545条,为公安机关深挖打击提供了有力支撑……”5月13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韩世峰在“扫黑除恶甘肃答卷向党和人民报告”全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座谈会上介绍说。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聚焦深化罪犯改造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行动,开辟“第二战场”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六清行动”,指导律师依法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高压态势,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严格公正执法

加强黑恶罪犯教育改造‍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监狱系统严格落实“两院两部”有关指导意见精神,始终把做好涉黑涉恶罪犯收押改造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及时掌握涉黑涉恶罪犯的送押动态,一律做到无条件收押。


期间,对涉黑涉恶罪犯全部实行市州异地分散关押,并对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经司法部协调全部实行跨省异地关押。同时,细化对涉黑涉恶罪犯从入监到出监各个执法环节的管理规定,坚持一人一策、对症施教,不断提高涉黑涉恶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注重工作指导

确保律师辩护依法依规‍


“专项斗争中,省司法厅指导省律师协会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通过强培训、强管理、强指导,确保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依法依规。”韩世峰介绍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律师干扰或影响政法部门办案的情形出现,让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


截至目前,全省律师已报备代理涉黑涉恶辩护案件3508人(次),没有发现有律师干扰或影响政法部门办案的情形,较好地发挥了律师在诉讼代理中的作用,树立了律师行业良好的形象。


加强线索核查

深入推进“逃犯清零”‍


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坚持急事急办、直查直办,成立专门调查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各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了中央督导组及省扫黑办等部门22件转办线索的核查、督办和报告工作,答复举报人,分析问题原因,细化工作措施,推进行业清源,跟踪抓好整改落实。


为了深入推进“逃犯清零”,自2018年6月以来,全省监狱系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监狱逃犯必追、犯罪线索必挖”的决心和信心,向历年在逃的罪犯发起凌厉攻势,在扫黑除恶追逃清网“云剑”行动中组建工作专班,共捕获历年脱逃罪犯24名,如期完成了追逃目标任务,有力震慑了监狱在押罪犯,维护了监狱持续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普法宣传

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


三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八进”等工作,通过法律政策宣讲、以案释法、解疑释惑等形式,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充分展示党中央“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生动展现政法干警的感人事迹,鼓舞和号召全社会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努力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探索长效常治机制,努力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再上新台阶。(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张瑞军)


上一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金台锐评)
下一条:全国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