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夏河县人民法院委托夏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调解原告拜某与被告马某夫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县法援中心接受委托后,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小丽同志亲自调解该案,中国法律援助“1+1”志愿律师李安营也参与调解此案。
两律师从该案的实际出发,采取面对面、沟通协商、析法说理的方式进行调解 ,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没有较大争议,但对该款项的还款时间存在较大争议。调解律师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详述后,用反复沟通,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方法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明确了各自责任,同意各让一步,对于借款金额及还款时间自愿达成一致意见。
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节约了国家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一致肯定和好评。